尊敬的各位患者、家屬:
為了更好的為您服務,請您閱讀以下須知:
1、在指定的取藥窗口排隊稍候。
2、到門診藥房取藥時,請將白色或者紅色發票交給藥房工作人員,在大廳稍等,藥房工作人員在藥品調劑好后,廣播或藥房人員呼叫患者姓名,注意不要誤取、漏取。
3、取藥后要當場認真核對藥品包裝、種類、數量、有效期及服用方法。
4、特別注意傾聽服用方法是飯前還是飯后服用,一天幾次,一次多少劑量,且有什么禁忌,可能出現什么副作用及其防護措施,中藥的煎服方式,針劑的注射時間及保管事宜等。
5、不清楚的地方一定及時向醫護人員或診療醫生詢問。
6、凡醫生處方書寫不清楚、不全或有疑問的地方請找醫生更改或簽字,患者不能自行修改處方,處方當日有效,過期作廢。
7、服藥或注射過程中遇到不良反應應及時就診。
8、請患者在取藥后當場逐一檢查藥品,并注意以下幾點事項:
⑴發要人員是否解釋清楚或注明藥品的用法、用量。
⑵須做皮試的藥品,同一種藥品應批號相同。
⑶所有藥品須在有效期內。
⑷藥品包裝完好,顆粒劑搖動應發出松動聲,溶液劑應無遺漏出。如有任何疑問,請立即咨詢當時的發藥人員。
⑸應仔細聽清藥品使用方法,如有不夠清楚的地方,請立即咨詢當時發藥的藥師或向開藥的醫生詢問。
⑹為保證您和他人用藥安全,藥品發出離柜后一律不退、不換。
⑺藥品使用過程中,若出現明顯的不適或發現藥品有異樣等其他不清楚的情況,請立即向主治醫師或藥房工作人員咨詢。
取藥流程
掛號
↓
就診
(憑掛號單就診)
↓
繳費
(如需醫院代煎中藥請主動告知收費人員)
↓
中藥房或西藥房取藥
(請將白色或者紅色發票交給收處方的藥師然后在大廳內休息,
等待廣播或發藥人員呼叫您到指定窗口取藥)
中藥代煎注意事項:需要代煎的中藥交發票后即可離開并請在當天下午5點左右自行到煎藥室取熬好的中藥,煎藥室下午6點下班,注意取藥時間。
特注:根據衛生部,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醫發(2002)24號文件第二十七條規定,為保證患者用藥安全,藥品(中藥,中成藥,免煎中藥,西藥)一經發放,不予退換。